

宽甸县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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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禚仁春
- 颁证机关辽宁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210610019
- 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0415-5151799
- 办公地址辽宁省宽甸县宽甸镇天华山路292号
- 去年案件155
- 委托案件155
机构概述
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鉴定宽甸县中心医院法医司法所简介宽甸县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经省司法厅审核,确认符合条件,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公告的独立法人单位。聘用7位副主任医师以上、取得法医资格的专家,严谨、科学地履行司法鉴定义务,从而确保鉴定结论公正、客观、准确。业务范围:法医临床、法医毒物(限酒精检测)鉴定法医临床:伤情和伤残鉴定伤情:1,轻微伤害2轻伤害3重伤害伤残:十级伤残到一级伤残法医毒物(限酒精检测)1酒后驾驶2醉酒驾驶住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天华山路292号(宽甸中心医院门诊5楼)电话:0415——5151799(传真)0415——5151799